東周的第十二代天子周景王姬貴,在他在位的第二十一年(公元前524年)和二十三年(公元前522年)時,做了兩件不得民心的事情:一件是鑄大錢,一件是鑄大鐘。大錢就是幣值高的錢。景王試圖以鑄行大錢的方式來收繳民間的小錢。大鐘即編鐘。景王準備鑄造兩組巨型編鐘,一組是無射(讀yi),一組是大林。他打算把這兩組編鐘上下懸掛在一起配合著演奏。 景王身邊的大臣單穆公對此很擔憂,極力加以勸阻。他認為鑄大錢不利於流通,是「絕民用以實王府」,是對平民百姓的殘酷掠奪;而鑄大鐘更是勞民傷財,既得不到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