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久很久以前,捨衛國中有一家人,養了一隻狗。
有一天,這隻狗走出自己家門,順門前的路一直走下去,不覺來到一家門前,便走進去乞食。
這隻狗說來有趣兒,身體進入門中,卻把尾巴留在門外。
這家的主人是一位居士,見到一隻狗來乞食,就抄了根棒子將狗打了出去。
這狗挨了一頓打,心中窩火,就來到地方官辦公的地方,對地方官們說:「那邊有一位居士,我到他家乞食,他不給我也就罷了,不料他卻二話不說,一頓棒子把我打了出來。況且,我又沒違反做狗的規矩。」
地方官聽了這話,覺得實在有些新鮮,脫口問道:「做狗還有什麼規矩嗎?」
狗答道:「我在自己家裡,可以在隨便什麼地方坐或臥,而到這位居士家乞食的時候,我只是身子進入門內,而將尾巴留在門外,並不敢有絲毫放肆而徑直進去。」 本文來自織夢
於是,地方官吩咐把那位居士傳來,問道:「你打了這乞食的狗嗎?」
居士照實回答了。
地方官略一思忖:「這狗挨打,的確很委屈。」於是問狗:「你說該如何處罰這位居士?」
狗卻答道:「封他為大居士!」
「啊——」地方官甚感驚訝,「為什麼反而封他大居士之職 呢?」
狗回答道:「我前世曾在這捨衛城做大居士,由於干了壞事兒,所以今生報得狗身。現在這屠士比我還壞,所以封他大居士,想他一定因做大惡而死後墮入地獄。這豈不是最厲害的懲罰嗎?」